一间茅草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斗罗小说网www.burnsassociate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吴全只来过一次,这段时间景点变化太大,溜达了许久,几人还在四处打转。

有个心大的问,“吴哥,你是不是也不知道该从哪放火啊?”

毫无例外的,这话刚出口,他就收获了两个脑瓜崩。

“白痴!你眼瞎了,鬼才乱窜,我这是在找方便点火的地方!随便点的话,万一烧不起来怎么办!”

最好是要把整个后山烧光,烧得程曼曼倾家荡产,他才算出了口恶气。

另一边的桃树上,挂着程曼曼和女帝两人。

当程曼曼还在发愁,怎么跟踪才不会被发现的时候,女帝搂着她脚尖一点,像一阵风飘到了树上。

程曼曼星星眼都快溢出来了,“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啊。”

女帝唇角微勾,转而又轻咳了一声,“咳、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只是哪怕隐在夜色中,女帝脸上略带自得的样子,连系统都看出来了。

女帝选的桃树,离这群人不远,吴全的话顺着风声,丝毫不漏地飘到了程曼曼耳朵里。

“呵,本来以为只是小偷,没想到是来纵火的!”

程曼曼愤怒之余,不免感慨,这是哪里来的法盲,偷盗和纵火罪名的差距,比海沟还大,这群人难道就没听过‘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这句话吗!

事实证明,吴全这群人还真没听过。

引着一群混混,吴全最终选定了绝佳的防火地点,那就是百鸟亭身后的树林。

这群人从来不关心民宿的新闻,自然不清楚树林里面有什么。

吴全还在沾沾自喜,“看,这个地方多好,只要树林燃起来了,就算下暴雨,洒水车来灭,都没办法!”

周围的混混捧着吴全的臭脚,也跟着说是个好地方。

跟在后面的程曼曼,已经不是愤怒,而是妥妥的惊呆了。

好嘛,放火烧山还不够,再加上故意杀死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罪加一等。

这群人是嫌这辈子的牢坐不够,下辈子还想再来吗。

他们手上都拿着汽油和易燃的枯木杆,几个人互相望了望,谁也不敢先点火。

作为领头的策划人,吴全嘴里骂着‘废物’,边往树林倒汽油。

他的手在发抖,动作却是难以想象的流畅。

程曼曼也没想到他动作这么快,还没来得及阻止。

女帝身躯紧绷,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渔村养龙,整片大海都是我的

渔村养龙,整片大海都是我的

故事里小黄花
休闲文帅小伙孤小独在河边钓鱼,偶然手机绑定了一个养龙游戏APP,从小河到大江在驰骋大海,人在家里躺平,操控着神龙开始了寻宝致富。
言情 连载 38万字
云中遥寄锦书来

云中遥寄锦书来

杨柳色依依
(正文已完结) 云棠作为国公府嫡女,父亲是定国公,哥哥的太子伴读,但是从未见过京城盛传的太子爷,后来却天天在家里见到。 傅怀渊第二次见她,是她虽是害怕,但还是救了他; 第三次见她,是在她家里,没想到她就是兄弟的妹妹。 他连夜回来只为赐婚。 后来她失踪了; 再后来她忘记他了。 第一次相见,一开始他以为只有一个人记得,后来才知,她是因为他才忘却的。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言情 连载 36万字
快穿之清冷主神贴贴

快穿之清冷主神贴贴

琯稔
新人新书求宠~甜宠快穿文,1v1双洁,有崽。 女主星祉,男主帝祈。 1.砸到一个艺术系校草2.捡到一个妙手神医3.救了一个貌美人鱼……更多精彩敬请期待!!
言情 连载 38万字
我有天道协助,摆烂一点怎么了

我有天道协助,摆烂一点怎么了

姐嘎嘎爱你
林玖穿越了,成了女主的冤种师姐。 想到还会被挖灵根,那得多疼啊,果断在女主拜师宴上大闹一场,顺利退出了宗门。 转头被人骗进了全是炮灰反派的青云宗。 秉承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一直待在青云宗其实是青云宗人少不让退出。 新宗门全是奇葩。 宗主喜欢装成其他宗门弟子到处惹事。 管事长老是个脾气暴躁又特别爱唠叨的小老头。 温柔大师兄会变脸。 二师兄跟狼人多少沾点亲戚。 丹修三师兄闲着没事就跟人吵架。 四师兄特
言情 连载 71万字
听闺女心声后,社恐妈拎刀杀四方

听闺女心声后,社恐妈拎刀杀四方

秋叶青
樊清一觉醒了读心术。 发现他们全家,都是年代文里的炮灰。 女主偷了她的金手指,割了她小女儿的肾,淹死了她大女儿,撞死了她二女儿! 把她丢进精神病院虐待死。 还与男主联手,设计为她们报仇的丈夫,害他横死街头。 女主与男主相亲相爱,拿着属于她的金手指一路走上了政商巅峰。 公婆与大房跟着鸡犬升天,一辈子安稳富贵。 只她一家,全是炮灰。 所以,当婆婆说,“丫头片子,我捂死了还能给家里省粮食……敢告诉老二,
言情 连载 115万字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墨先生拉我入红尘

东风栩栩
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他想跟她做朋友。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却反败为胜,从此一鸣惊人,成了他的朱砂痣。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出走他乡,被众多仰慕者纠缠,他说:“你如果给我个名分,那就不用打一架了。” 她说,“喜欢一个人,像是中了诅咒,满心满眼都是她,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对她有求必应......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诅咒自然就解除了。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你说世间有
言情 连载 41万字